实行德化

唐太宗对边疆少数民族实行德化政策,取得了显著的成效,他的“绥之以德”“爱之如一”,就是德化政策的表现。

唐太宗的治国之术,是恩威并施,但重点放在所谓恩怀与德惠方面,故其压迫的形式较为缓和。他对待少数民族也是如此。贞观二十二年,唐太宗目睹四夷君长争相入朝的盛况,喜谓大臣曰: “汉武帝穷兵三十余年,疲敝中国,所获无几,岂如今日绥之以德,使穷发之地尽为编户乎!”汉代向称盛世,汉武与唐宗都是炎黄子孙建树统一大业的英主,但两人对待四夷的统治之术却不尽相同。汉武主在用兵,偏重威服,而少怀德化,结果是费力多收效小。唐太宗鉴于汉武帝的治术之失,转而侧重德化政策,深得四夷人心,结果是费力少收效多。

值得注意的是,面对如此勋业,唐太宗并不单独归功于己,而是首先归功于这一政策的创议者——魏徵。他忆及初即位时,有人劝他“耀兵振武,慑服四夷。唯有魏徵劝我: ‘偃革兴文,布德施惠,中国既安,远人自服’。朕从此语,天下人宁。绝域君长,皆来朝贡,九夷重译,相望于道。”可见,由魏徵建议、唐太宗实行的德化政策能使边疆民族归心。

为了有效地贯彻德化政策,唐太宗还慎选边吏担任都护、都督。贞观元年,他任命李大亮为凉州都督,李大亮对散处伊吾的突厥余部和其他部族“绥集之,多所降附”。贞观四年,朔州刺史张俭招集思结族饥民,来者妥善安排,不来者听其自便,并“不禁”分处两地的“亲属私相往还”,对待境内的夷族可谓厚道宽仁了。贞观十六年,唐太宗任命凉州都督郭孝恪为安西都护府都护,郭孝恪对杂居高昌的旧民与镇兵及谪徙者“推诚抚御,咸得其欢心。”

贞观二十一年,唐太宗置燕然都护府,以扬州都督府司马李素立为都护, “素立抚以恩信,夷落怀之,共率马牛为献;素立唯受其酒一杯,余悉还之。”

为了有力地贯彻德化政策,唐太宗对边吏的任职期限也有相应的措置。大体说来,称职者,任期长;不称职者,任期短。前者的例子是,李劫于并州大都督任内,“令行禁止,号为称职”, “塞坦安静”, “民夷怀服”。为此,让其历职十六年之久。后者的例子是,坚决撤换因犯贪污罪的遂安公寿的交州都督之职。交州“去朝廷远”,地处边陲,华夷错居,吏治不善,必损及怀柔政策的贯彻。唐太宗不顾犯者系宗室之亲,而毅然任命原瀛州刺史卢祖尚前往“镇抚”。卢虽托词未能赴任,但反映了唐太宗坚决撤换不称职的边吏的决心。

必须指出, “绥之以德”并非放弃使用武力。德化政策是以威服作为后盾的,也就是他所说的“理人必以文德,防边必以武威。”唐太宗与隋炀帝不同的一点是,他不滥用武力或尽量避免使用武力。如贞观初,岭南蛮族冯盎,谈殿反叛。群臣中不乏主张威服者,太宗不许,遂派使“持节宣谕”,冯盎受感, “南方遂定”。后益州僚族**,都督窦轨建议威之以兵,唐太宗予以责难道: “当拊以恩信,胁之以兵威,岂为人父母意耶?”

“绥之以德”,对夷酋来说,主要是在政治上授之以官,在经济上赐之以禄。对夷民来说,主要是采取较缓和的民族压迫形式。由于压迫较缓和,故夷民不思**。由于位尊禄厚,故夷酋无不感恩戴德,忠心耿耿。开元年间,东突厥芯伽可汗在追忆其先辈的情况时云: “遂服从唐皇,臣事之者五十年”, “彼等之克国除暴,皆为唐皇出力也。”不少夷将甚至不惜出生入死,以死图报,以“世为唐臣”自诩。他们立下了卓越的战功,其中阿史那社尔、契芯何力,李思摩、执失思力都是佼佼者,可与汉将齐名比美。宋代史学家宋祁能够窥见唐太宗在使用汉、夷将领方面不厚此薄彼的特异做法,在他编撰《新唐书》诸传时,专立《诸夷蕃将列传》,与太宗朝汉将互相辉映,可谓深识。

唐太宗的“绥之以德”政策,使各族酋长心悦诚服,在太宗生前,他们无不尽其力用;在太宗死后,个个失声如丧考妣,以致出现了如下的感人景象: “四夷之人入仕于朝及来朝贡者数百人,闻丧皆恸哭,剪发、赘面、割耳,流血洒地”,阿史那社尔、契芯何力请杀身殉葬,所谓剪发、势面、割耳都是突厥等少数民族对其酋长死亡时的哀悼丧俗,他们各以本族的丧俗表达对唐太宗的哀思,这正是他们把唐太宗这个“天可汗”当作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最高君主看待的有力证据。唐太宗父子也以“昭陵制度无疑是多少突厥化”来显示民族关系的和睦。正如有的学者所说的: “其时太宗一面君临汉土,一面又为漠南、漠北各族之天可汗,参用北荒习俗以和治兄弟民族,自是适当之做作,不得徒以一般之突厥化目之。”

以上事实说明,唐太宗推行“绥之以德”的民族政策,缩小了华、夷之间的差异,使隋末以来日趋紧张的民族矛盾得到缓和,改善了民族关系。

唐太宗的驭夷之方,是对华、夷“爱之如一”。他针砭古来皆贵中华的偏向,匡正为不贱夷狄的民族措置,是他推行德化政策的另一侧面。

贞观二十一年,唐太宗坐镇翠微殿,询问大臣: “自古帝王虽平中夏,不能服戎、狄”的原因?接着自谦一番,说自己才不及古人而功业过之,不知其故,令群臣各自尽情以实相告。群臣异口同声,一片赞颂。唐太宗不满意这种不着边际的答复,自行总结了五条成功的经验,其中第五条是“自古皆贵中华,贱夷、狄,朕独爱之如一,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。” “皆依朕如父母”是有来历的,贞观五年,契芯何力曾说太宗是“华夷父母”,这些当然都是溢美之词。不过,他总结了自己在民族政策方面与过去君主的传统做法不同,是符合事实的。其“爱之如一”的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点。

第一,对汉、夷被俘劳动人民同样予以赎取、给粮、给复。对被压迫的汉、夷人民能否同等予以照顾,这是最能衡量唐太宗的“爱之如一”的民族思想。贞观二十一年六月,他下诏回顾了隋末丧乱,边境百姓多为少数民族贵族俘掠的情况,指出当时族属铁勒的薛延陀归附了,应派遣使节到燕然都护府,通知其属下的都督, “访求没落之人,赎以货财,给粮递还本贯”;又指出由于薛延陀的投降,曾被其奴役的室韦、乌罗护、靺鞨三部劳动人民“亦令赎还”。可见,被薛延陀俘掠为奴的有汉、夷各族劳动人民,唐太宗不厚此薄彼,而是一视同仁,皆以钱财赎还。而且,赎取汉夷人民的人身自由之后,还对他们接济粮食,对汉族“给粮递还本贯”;对夷族也发救济粮。如贞观四年,唐太宗指示李大亮“招慰”散落在伊吾的西突厥种落,李大亮遵旨, “于碛口贮粮,来者赈给”。此外。对归附的汉、夷人民都有免服徭役的同等优待。如汉民“没落外蕃投化,给复十年。”“四夷降户,附从宽乡,给复十年。”

第二,对汉,夷将领同样秉公赏罚。赏罚是国之大事,一个君主对本族将领做到秉公而行,还是不难的,难能可贵的是对汉、夷将领不存私心,视为一体,施以祸福,赏罚分明。在这个问题上,唐太宗能出以公心,是超越前人的。他对平定吐谷浑之役的汉、夷大将的处置是一个典型的例子。当时,汉蒋薛万均隐瞒战败实情,又排斥契芯何力所建立的奇功,唐太宗听取何力的申诉后,为了赏罚分明,打算撤掉薛万均的官衔,授职何力。何力叩头谢绝说: “以臣而解万均官,恐四夷闻者,谓陛下重夷轻汉。”唐太宗当然不可能有“重夷轻汉”思想,然而他不分汉、夷、秉公赏罚,使这个铁勒族将领十分感动,从而说明唐太宗对待汉、夷将领的功过是不分彼此的。

第三,对汉,夷将领同样任人唯贤。任贤是致治之组织保证,唐太宗对汉贤不拘一格任用是有口皆碑的,难得的是他对夷贤亦倾心信用。他依据夷将的功勋与智勇,纷任显职与都督、刺史之职。如突厥族的阿史那社尔“以智勇闻”,必深得太宗信任,贞观二十一年出征龟兹,太宗以他为行军统帅,位在汉将之上。阿史那忠, “资清谨”,擢为正三品的石骁卫大将军之职, “宿卫四十八年,无纤隙,人比之金日砷”。执失思力屡进忠言,“帝异其言”,倚为心腹,妻以公主,拜驸马都尉,封安国公。西突厥人史大奈,在晋阳起兵时就追随李渊,多立战功。贞观初,擢右武卫大将军,封窦国公,食邑三百户。靺鞨族李谨行“勇冠军中”,贞观初,拜右卫将军。以上说明唐太宗对夷族将领同汉族一样是任人唯贤的。

第四,对汉、夷伤病大将同样体恤。唐太宗不仅关怀汉将的伤病,而且也体恤夷将的伤病。贞观晚年,名将李劫曾患重病,名医遍治,均用药无效,有人提出唯有用须灰和药才能治疗,唐太宗闻讯, "乃自剪须以和药”,李劫得到龙须,感激涕零。突厥将领李思摩,原名阿史那思摩,因立军功,唐太宗赐姓李,授职右卫大将军。他于贞观十九年随驾出征,在进攻白崖城的战斗中,被流矢中伤,仍然坚持战斗,由于没有及时治疗,瘀血滞积。唐太宗爱将心切,不分汉、夷,乃“亲为之吮血”,消息传开,战士“莫不感动”。

以上四点都是唐太宗“爱之如一”的民族观的表现。他之所以具有这种较为进步的民族意识,是基于华、夷“一家”的思想。早在贞观七年年底,唐太宗陪同李渊,欢宴三品以上大臣时,李渊曾命突厥颉利可汗起舞,南蛮酋长冯智戴咏诗,面对贞观盛世的民族和好景象,不禁赞美道: “胡、越一家,自古未有也。”

唐太宗发展了乃父的民族思想,他认为“夷狄亦入耳,其情与中夏不殊。人主患德泽不加,不必猜忌异类。盖德泽洽,则四夷可使如一家;猜忌多,则骨肉不免为仇敌。”唐太宗提出的夷狄与汉人一样,其情皆可感化的见解,是针对无道君主隋炀帝把夷狄诬为禽兽而发的人道主义思想,具有进步的意义。也是他为什么“爱之如一”的原因所在。

以上事实说明,唐太宗推行“爱之如一”的民族政策,尽量克制歧视夷狄的陋习,尽情缩小华夷之间的差距,获得了少数民族的好感,形成了唐初最为友好的民族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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